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银江技术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2025-04-16 17:48:03 投资策略 魏奇水

  4月1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银江技术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部分项目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公司会计核算程序不规范,财务报告编制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在多项违规使用情况。

  四、公司存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人员混同的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条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王腾、总经理韩振兴、财务总监任刚要、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孟立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银江技术、王腾、韩振兴、任刚要、吴孟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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